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贯彻《质量发展纲要(2011-2020)》、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》有关文件精神,加强质量检验人员队伍建设,提高质量检验人员专业技能力水平,同时根据 CNAS/CL01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》,GB/T15481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,要求理化检验、检测人员必须证明能力胜任自己的岗位才能进行工作,为提高广大理化检验、检测人员的理论和操作技能,减轻企业负担,培训考核以自修为主,结合面授的方式进行。我中心按照相应岗位职业标准要求,组织开展质量检验和理化检验、检测人员岗位能力培训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培训对象:质量检验检测机构、企事业单位从事质量检验、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、产品研发、设计、管理人员、质检经理、质量体系负责人及内审员。

二、培训内容:

      质检员:(职业选其一)(材料成分质检员)、(机械产品检验员)、(塑料制品生产检验工)、(钢铁产品质检工)、(水泥质检员)、(混凝土制品质检员)、(玻纤及制品检验工)、(有色金属冶炼质检员)、(有色金属加工质检员)、(玻璃钢制品检验员)、(电线电缆检验员)、(光纤检验员)、(家电生产产品检测员)、(微生物检验)、(无菌检验)。质量检验法律法规和最新政策;质量检验依据、检验程序与检验的实施;检验误差与数据处理;计量管理和检验试验设备的控制;统计抽样检验方法与统计抽样检验标准应用;质量信息与质量检验文件的控制及归档管理;ISO9001《质量管理体系要求》标准变化及质量检验活动中的实施。

三、培训费用:

      中级2300元、高级2500元(含培训费、教材费、专业理论、技能考核费、证书费)。

四、培训时间:每月开班 (线上视频直播培训)

五、培训地点:(20人以上团体报名可安排到企业内部培训)

六、证书颁发:

      经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者,颁发中国计量测试学会相应级别的《质检员》职业能力证书。该证书可作为从事检验、检测工作人员职业能力水平的资格凭证,是用人单位录用、使用和确定工资待遇的有力参照,可作为岗位聘用、任职的重要依据。

七、申报条件:  

      1、申报初级(年满16周岁);

      2、申报中级(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;或已取得相关职业初级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;或中专/技校学历相关专业(含应届在读)。

     3、申报高级(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相工作10年以上;或已取得相关职业中级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相关工作4年以上;或大专以上学历相关专业(含应届在读);或技工院校相关专业高级班(含应届在读);或已取得相关职业高级资格证书。

八、报名及联系方式:

      1、联系电话:010-80586120 / 13691261231 黄琪(微信同);

      2、邮箱:jiandingzhongxinhq@zh123.com.cn

      3、网址:www.zh123.com.cn

 

《质验员》职业能力评价考培班报名通知

创建时间:2022-04-12 11: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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