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贯彻《质量发展纲要(2011-2020)》、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》有关文件精神,加强质量检验人员队伍建设,提高质量检验人员专业技能力水平,同时根据 CNAS/CL01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》,GB/T15481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,要求理化检验、检测人员必须证明能力胜任自己的岗位才能进行工作,为提高广大理化检验、检测人员的理论和操作技能,减轻企业负担,培训考核以自修为主,结合面授的方式进行。我中心按照相应岗位职业标准要求,组织开展质量检验和理化检验、检测人员岗位能力培训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培训对象:试剂、溶剂、染料、涂料、水泥、气体、焦化、农药、水处理等材料的化学分析、检验岗位人员。

二、培训内容及专业:

       化学检验员:方向包含(水质检验)、(室内环境检测)、(水泥检

验)、(光谱分析)、(油品检验)、(光谱分析)、(比色分析)、(相分析)、(极谱分析)、(色谱分析)、(质谱分析)、(原子吸收分光光度分析)、(核磁共振分析)、(材料成分)、(污水处理)、(饲料检验)、(煤质检测/检验)。无机和有机化工产品检验、化学试剂与石油产品检验、日用化工产品检验、化肥和农药检验、涂料和颜料检验、助剂和添加剂检验、建筑材料检验、煤炭焦化产品检验、水处理产品检验及气体检验等岗位的检验/检测操作指导。

三、培训费用:

      中级2300元、高级2500元(含培训费、教材费、专业理论、技能考核费、证书费)。

四、培训时间:每月开班 (线上视频直播培训)

五、培训地点:(20人以上团体报名可安排到企业内部培训

六、证书颁发

      经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者,颁发中国计量测试学会相应级别的《化学检验员》职业能力证书。该证书可作为从事检验、检测工作人员职业能力水平的资格凭证,是用人单位录用、使用和确定工资待遇的有力参照,可作为岗位聘用、任职的重要依据。

七、申报条件 : 

      1、申报初级(年满16周岁);

      2、申报中级(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;或已取得相关职业初级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;或中专/技校学历相关专业(含应届在读)。

     3、申报高级(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相工作10年以上;或已取得相关职业中级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相关工作4年以上;或大专以上学历相关专业(含应届在读);或技工院校相关专业高级班(含应届在读);或已取得相关职业高级资格证书。

八、报名及联系方式:

      1、联系电话:010-80586120 / 13691261231 黄琪(微信同);

      2、邮箱:jiandingzhongxinhq@zh123.com.cn

      3、网址:www.zh123.com.cn

 

 

《化学检验员》职业能力评价考培班报名通知

创建时间:2022-04-11 21: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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